Taiwan Long-term Care Management Association
依據台灣長期照護管理學會 ( 以下簡稱本學會 ) 章程第二十三條︰「本會得設各種委員會、小組或其他內部作業組織,其組織簡則經理事會通過後施行,變更時亦同。」,據此設立「 教育暨編輯委員會 」 ( 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 執行本學會教育活動及出版品有關事宜。
本委員會負責長照管理師實習事務規劃及執行,以下分為四組:
行政組:實習手冊與實習作業修訂、實習服務與發展相關事宜
機構組:實習機構、機構輔導員評選、實習輔導員共識營
品管組:實習機構訪視之安排、學員機構實習爭議事件、業務諮詢及實務輔導
審查組:實習學員機構實習作業、實習結果審查及其他實習相關事務之審議
1.置召集人各一人,委員三至五人。
2.召集人由理事長遴聘,委員由召集人遴選並提請理事會審查,經獲同意聘任後,由本學會頒發聘書。
3.視業務需要得於本委員會下設若干工作小組。
4.以上成員均為義務職。
1.各委員接受召集人委派,負責委員會主要事務。
2.各委員配合委員會運作,辦理海外交流等相關事宜。
3.為本委員會業務推動之連續性,各委員有義務出席所召開之會議,未盡開會委員應盡之權責逾二次以上者,召集人得取消其委員資格,並得通報理事會備案後,辦理委員補遴選作業。
同本學會理監事之任期,必要時得續聘之。
每六個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得由召集人召開臨時會議,經理事長同意時委員會得以採網路線上方式召開會議。
本委員會需於本會年度會員大會兩周前提報下年度工作計畫與預算,經理監事會審查通過後,由本學會依據計畫執行項目撥支。
本簡則經理事會通過後施行。
成茵茵(召集人)、楊慧貞、劉虹橋、邱秋華
621 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一段168號中正大學醫療資訊管理研究中心
0953405207
tltcma2009@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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