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管理師實務訓練實施細則(實習細則)-1060621第三屆第八次理監事會議通過


台灣長期照護管理學會 長照管理師實務訓練實施細則
1060621第三屆第八次理監事會議通過

壹、實習資格
一、申請條件及適用對象
(一)申請條件:需已完成本學會之長期照顧管理培訓初階課程40小時
(二)適用對象
1.實習必修者:具教育部認可之非長照相關之大學(含以上)科系在學學生或社會人士(大學畢業含以上)且無長期照護相關實務經驗者。
2.實習選修者:已符合本學會長照管理師培訓對象,然對本會長期照護管理師培訓之實習內容有興趣者,可納入選修實習。

二、申請人填具長期照護管理師實務實習申請書,並檢具下列證件:
(一)實習必修者
1.大學在學學生證或大學畢業證書
2.本學會之長期照顧管理培訓初階課程上課證明

(二)實習選修者
1.本學會之長期照顧管理培訓初階課程上課證明
2.長照相關科系之大學在學學生證或大學畢業證書
3.長期照護相關實務工作經驗證明

貳、實習分發原則
一、實習機構依學員申請之區域(北、中、南、東)安排之。
二、各梯次各區實習名額依各區合約機構及合格輔導員之人數定之,申請人若超過名額,將以申請順序優先安排。
三、學員於收到本學會正式函文通知,並繳交實習費用,方可與實習輔導員連絡,討論實習時間及計畫,並依實習單位規範項目繳交實習機構實務實習學員具備資料 (如:體檢表-實習機構規範體檢項目、辦理報到或識別證需求證件或照片)。
四、恕不受理預繳實習費用。

參、實習內容
一、實務實習
1.實習合計300小時 (37.5天;於1年內完成,得延長半年),實務實習之目標、目的與詳細實習內容,詳見實習手冊。
2.實習實務規劃依入門、實務、管理三階段辦理,包含(1)入門:80小時(10天)、(2)實務:136小時(17天)、(3)管理:80小時(10天)、(4)評值回饋:4小時(0.5)天
(1)實習必修者:實習規畫全程三階段皆需完成
(2)實習選修者:可依自行規劃需求全程或擇其一階段選習(含評值回饋)

二、專案報告


肆、實習費用
1.全程三階段之實習費用:新台幣貳萬陸仟元整
2.選修各階段費用:(1)入門:新台幣捌仟元整、(2)實務:新台幣壹萬參仟陸百元整、(3)管理:新台幣捌仟元整

伍、實習作業及考評
一、學員於實習期間須完成下列計畫、紀錄及評值,並繳交實習輔導員核可或批改(以下附件均附於實務實習手冊中):
(一)、實習計畫書(手冊-附件一)
(二)、實務實習紀錄單(手冊-附件二)
(三)、完成10篇實習日誌(手冊-附件三)
(四)、繳交乙份完整的專案報告,並於實習單位做口頭報告。(手冊-附件七)
註:專案報告-指含括以專案的方式改善機構管理或個案照顧提升品質之相關內容。
(五)、實習總心得(手冊-附件四)
(六)、實務表現評值表-自評(手冊-附件五)

二、學員實習考評分為兩部份:
(一)整體實習部分
1.輔導員針對學員提出實習計畫書之完整性及可行性
2.實習進度是否符合計畫
3.實習日誌準時繳交、內容是否有創見(手冊-附件六)
4.技術熟練度
5.臨床表現

(二)專案評分標準(手冊-附件七)
(三)實習評量
1.實習各項成績均達七十分以上者,始發實務實習證明書。
2.實習作業手冊可至學會網站下載。

陸、實習單位及輔導員
一、實習單位之權利義務由本學會與實習單位另訂合約規範之。
二、輔導員採二年一聘,詳細之權利義務,請參見實務實習手冊。
三、實習合約單位分布於北、中、南、東區,以評鑑為優、甲等之長期照護機構或長期照護2.0申請A級社區整合服務中心或B級複合型服務中心


柒、行政作業
一、實習申請:每年2次/年(依本學會公告),超過公告截止日期則延至下梯次分發。
二、實習分發:依申請月份之次月中旬開始作業,預計約2週工作天(含實習機構發函及輔導員聘任作業),分發通知將郵寄予實習申請人,並公佈於本學會網站。
三、實習開始:收到本學會實習通知後即可與分派之實習輔導員聯繫,確認日期即可前往實習。
四、實習結訓:每梯為期1年內,得延長半年,若實習內容依計畫目標提前完成得依年度審核日期提前送交審查作業(2次/年,採集中審核,依本學會訂定之作業辦理),預計約1個月工作天(含專案審查作業),結果通知(實習証明核發) 將郵寄予實習申請人,並公佈於本學會網站。
五、以上作業皆以本學會公告日為憑。